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以案释法”视频宣传片购买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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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以案释法”视频宣传片购买服务的公告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优秀案例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示范、教育、引导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更加生动、直观、深入人心,****管理局拍摄“以案释法”视频宣传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单位

****(以下简称“询价人”)。

二、项目名称

****拍摄“以案释法”视频宣传片服务项目。

三、委托服务内容及相关事项

委托供应商为询价人制作拍摄行政处罚优秀案件宣传片,数量3部,成片时长4-5分钟/部。

询价人负责在拍摄制作过程中为供应商提供创意设计等基础材料;供应商负责视频脚本的编辑制作,询价人指派专人负责配合协调工作;供应商负责全部视频的拍摄、包装、剪辑、合成等工作;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视频拍摄制作,并保证成品的画面品质。

视频拍摄地点为**市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市、**)。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服务控制价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报价超过此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自动淘汰。报价包含人工、耗材、工具、保险、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询价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按照本文件要求配备摄录技术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报价要求

1.报价需以人民币为单位,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人工、耗材、工具、保险、税费、管理等),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2.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报价明细,确保报价真实、合理;

3.报价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报价不应高于控制价,且能够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或成本价,视为恶意报价,取消报价资格。

二、报价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报价,需提供,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较为详细服务方案;

5.报价单(需列明总价、明细,加盖公章);

6.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自本询价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17时止;

2.递交地点:****603室(也可邮寄);

3.报价文件递交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四、评审方式

1.询价人将对所有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最低价中标”的核心原则;

2.评审流程。首先对供应商资格、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人员配置资质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不高于控制价、文件符合要求);

3.符合性审查合格后,以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依据,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评审小组将结合服务方案合理性等,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4.若所有报价均高于控制价,或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或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报价均低于合理成本(视为恶意报价),询价人有权重新询价。

五、合同签订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询价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询价人签订服务合同;

2.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本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若未按要求履行服务义务,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章 报价单

****“以案释法”视频

宣传片服务项目(模板)


供应商名称: (公章) 联系电话:

类目

单位

工作时长

金额

备注

脚本制作

前期采集

现场统筹

辅材租借(灯光等)

后期制作

合计


备注:1. 本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询价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 报价不高于项目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 供应商承诺,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 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一、文字脚本撰写要求

脚本可采用“四段式”结构,依次为:开场吸引→案情再现→普法解析→结尾升华。总时长控制在3—5分钟。

1.开场吸引部分

快速切入主题、引发好奇。应明确案件类型与核心违法点,语言简洁有力、口语化,避免冗长铺垫。

2.案情再现部分

完成客观事实还原与规范执法展现。应通过旁白或字幕清晰交代时间(模糊至年月)、地点(模糊至某区某场所)、人物(以“当事人A”等形式代称)、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后果,并保持叙事逻辑清晰。执法流程应完整呈现“亮证、告知、取证、决定、送达”等关键程序节点,突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说理性与文明用语。允许在真实基础上进行适度艺术化渲染以增强教育效果,但不得篡改案件基本事实、法律定性及程序合法性。

3.普法解析部分

完成法律解读与行为指引。应由行政执法人员出镜讲解,需清晰说明该行为违反的具体法律、为何构成违法以及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语言应通俗易懂。引用的法律条文应以动态字幕等形式突出显示。最后,在阐明违法后果的基础上,应给出正确、合法的行为指导建议。

4.结尾升华部分

强化观众记忆并传递法治价值。应以一句凝练、朗朗上口的话语点明核心警示。结尾应通过画面或台词体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结合。

二、分镜头设计及衔接要求

为统一制作标准,确保叙事清晰与视觉规范,分镜头脚本应以表格形式撰写,并包含以下必备要素:

1.镜号:按顺序编号,清晰标注每个镜头。

2.景别:明确标注特写、近景、中景、全景等,确保镜头语言准确。

3.画面内容:具体描述镜头内的人物动作、场景环境、关键道具及镜头运动方式(如推、拉、摇、移)。

4.文案:注明该镜头的旁白、人物对白、字幕内容,或标注“现场音”“音乐起”等。

5.时长(秒):预估或规定每个镜头的持续时间。

6.备注/特效:注明需后期处理的事项,如“面部打码”“动态字幕”“画面定格”“资料画面插入”等。

三、具体拍摄与制作要求

1.基本技术标准

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横屏16:9画幅,帧率25fps或30fps。全程对焦清晰,曝光准确。

音频:现场录音应使用外接麦克风(如领夹麦),确保人声清晰干净,无环境噪音干扰。背景音乐音量不得超过人声的50%。

设备:建议使用摄像机或具备专业模式的手机拍摄,应配合三脚架或稳定器,避免非故意的画面晃动。

2.拍摄规范

执法人员仪容:全程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齐全。仪容整洁,发型得体,不佩戴饰物。

场景与道具:模拟场景应真实可信,道具符合规定。避免在镜头中出现与执法无关或可能产生误导的物品。

隐私保护拍摄:所有非执法人员面部,应在拍摄时通过面具、马赛克贴或后期打码处理;车牌号、门牌号、证件号、企业招牌等敏感信息,应在后期进行模糊处理;当事人声音需做变声处理。

3.后期制作规范

字幕:应添加全程字幕。字体清晰醒目,重点法条、警示语需用颜色、大小或动态效果强调。

色调:整体色调应庄重、真实。案情再现部分可根据内容稍作风格化处理(如夜间场景),但普法解析部分需恢复自然色调。

第五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7 166****2733


联系地址:**市**区**大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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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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