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市民之家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3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澧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澧阳**灌区 |
| 环评单位 | **市双赢****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48616.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灌溉水源工程:(1)澧水**引水闸改造;(2)****泵站30座;(3)**引水箱涵316m,位于**澧浦街道十回港村,西起大坪低排渠,****社区乡十六支渠。2、干、支渠防渗衬砌:包括**引水干渠KO+000-K1+800、K3+060-K3+660、K8+000-K18+650,滟洲引水干渠KO+170~KO+674、KO+862~K11+671、K12+672~K15+877,东分干渠北KO+000~K3+750,南干渠二支渠等23条支渠共76.242km。3、北干渠险工险段加固包括K1+160~K1+340、K7+670~K7+890、K8+850~K9+494、K10+305~K10+725,共1.464km。4、渠系建筑物改造,主要包括改造重建483处渠系构筑物,包括主要建筑物3处:北干渠铁路渡槽、**渡槽加固改造、甘家溪倒虹吸拆除重建;附属建筑物480处:进水闸(节制闸)拆除重建13处、改造10处,泄洪闸拆除重建9处、改造5处,分水闸改造270处,排渠水闸拆除重建5处,渠下涵改造26处,跨渠桥拆除重建142处。5、主排渠岸坡衬30.576km。6、灌区管理设施改造包括:(1)管理用房拆除重建1座。(2)**巡查维养道路10.8km防护栏13.136km;(3)清污设施重建1座。7、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包括完善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建设,****指挥中心****中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基坑排水、淤泥废水等。①生产废水:混凝土采用商购,且不在现场进行冲洗,不产生混凝土冲洗废水。工程区所在地为乡镇所在地,车辆、机械维修利用当地修理企业,无维修废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每次冲洗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基坑废水:本工程基坑排水分为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施工基坑较小,且在枯期施工,施工时段较短,围堰渗水和雨水组成的经常性排水量较小,基坑排水主要为初期排水,基坑形成后,基坑各配备1~2台2.2kW小型水泵进行初期排水,经常性排水利用初期排水设备。基坑排水大部分都汇集在基坑内,与围堰渗水、自然降水混合后,污染物浓度一般较低,可采用直接沉淀静置2h后抽出回用或外排的方式,废水经处理后悬浮物浓度小于70mg/L。如沉淀不及时,则可考虑直接向基坑内投加混凝剂、助凝剂。对基坑排水水质进行监测,pH>8.5时,混凝剂采用硫酸亚铁,助凝剂采用聚丙烯酰胺;pH≤8.5时,混凝剂采用硫酸铝,助凝剂采用聚丙烯酰胺。投加混凝剂、助凝剂后静置沉淀2h,达到排放要求,可用泵抽排或抽入洒水车内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人工定期清除泥渣。③淤泥废水:本工程清淤采取干法施工,疏浚渠道清淤前,采取分区排水后,就地自然晾干方式,由于泥沙的沉降速度较大,少量淤泥废水采取自然沉淀方式,上层清液进入原渠道。④生活污水处理:施工生活区根据场地条件及工程区实际情况租用工程区附近的民房,租用民房处生活污水经当地民房配套化粪池处理,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的影响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和汽车运行带来的尾气,施工开挖、交通运输等施工作业造成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周边居民区环境空气造成轻微影响。针对废气和粉尘等大气污染物对施工人员及其周围人群的影响,尤其是粉尘的影响,采取湿式作业以及对施工区进行洒水等除尘、降尘措施,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区,用苫布覆盖,出入口道路应补充车辆冲洗设施**台,渣土及时清运,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严禁高处抛洒,以减少废气和粉尘的排放量,施工单位须选用施工的燃油机械,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场施工,施工机械用油应选用无铅汽油、零号柴油等污染物含量少的优质燃料,施工人员配带口罩、头盔等防护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对自身的影响和危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成后基本不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等,污染源强较高,对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区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针对施工设备噪声,采取优化施工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将高频振动器改成低频率振动器或使用隔振机座施工等措施:对于交通噪声,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应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常用防声用具有棉花涂腊、伞形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减少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和危害。 4、固废治理措施:工程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弃渣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专门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工程弃渣中清障工程弃渣用于滩地处深坑填平,砂石置于旱地弃土场后续综合利用,其他弃渣用于两岸大堤内坡压浸。施工期、营运期均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1)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①清淤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严格按照本工程生态恢复措施落实,特别是底栖动物恢复过程需要一个过程,增殖放流泥鳅、河虾、铜锈环棱螺、中华圆田螺和河蚌等各类型单壳、双壳、游泳亚目、爬行亚目等底栖动物,建议完善增加水生寡毛类例如常见中华河蚯的投放,构成丰富的饵料生物,为栖息鸟类提供充足的食物。②在枯水期施工,减缓对所涉河段水生生态的影响,但应尽量避免11月底等候鸟迁徙高峰时节施工,避免对迁徙鸟类造成惊吓。③生态修复带可以根据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面貌,并为底栖动物群落的恢复和水质净化创造条件。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①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对回填的砂土料进行合理调配,严禁随意堆放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植被和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②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避免裸露的泥面被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③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场地周边有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林业部门、环保部门汇报,并做好植物的保护工作,如采取就地保护、植物移植或工程调整等措施,以尽可能减小对保护植物的影响。同时,现场需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禁捕杀野生保护动物、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期,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及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②施工期间要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车辆进入保护区路段应设立禁鸣、限速等交通标志。③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同时控制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运行轨迹,避免扩大施工行为影响到野生动物的生境。④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