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市方特挡水墙工程项目(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3月16日****交易中心第9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市方特挡水墙工程项目(二次)
1.2 招标编号:****
1.3 建设地点:**市**区**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1.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1.5 质量目标:合格。
1.6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877.47 元
1.7 计划工期:75 日历天
2、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2.1 定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15点00分
2.2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第9评标室
2.3 定标方法:票决法
3、中标人信息
3.1 中标单位:****
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86204A
3.3 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4 中标价:****3544.99元
3.5 工期:75 日历天
3.6 质量目标:合格。
3.7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孙艳飞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56012 |
| 张志宇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C090********226 |
3.8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有业绩,有荣誉,综合实力最强。
4、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5、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0日。
6、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 标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437U
地 址:**市**区**路与白沙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办公楼 1 楼 103 室
联 系 人:马 卓
电 话:137****8134
邮 箱:****@hych.com
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270534
地 址:**市**区长青街与**街交叉口 50 米路东
联 系 人:陈淑娟
电 话:156****0969 0372-****919
邮 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话:0372-****019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