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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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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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28.5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28.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6.项目基本概况:****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8.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或电讯形式将邀请函或招标文件发送给被邀请单位,收到时间以发件人发出时间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3 月20日15 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将《同意邀请确认函》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予以书面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县中都街辅仁路和仁爱路交叉口

联系人:马主任

电 话:180****2290

代理机构:****

地 址:**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

联系人:岳工

电 话:138****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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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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