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道G240与**大道连接线(**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台城上朗路386****环境局**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144
传 真:0750-****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国道G240与**大道连接线(**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台城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范围为K0+665~K2+575.55,路线自东向西,起点顺接现有**大道一期与台海路相交处、****学校西南侧,途径武装部射击场、鹅翼村、槐湖村,与台沙路(省道S534)平交,以桥梁方式上跨桂水河,终点接入国道G240,路线全长1.911km。路基宽度为33.5米,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K0+665~K1+225段采用60km/h),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
| 环评机构 | 江****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