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总天数365天,有效数362天,优良天数355天,轻度污染天数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1%,PM10平均浓度34μg/m3,PM2.5平均浓度23μg/m3。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断面各项监测项目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25年无土壤污染事件发生。
(一)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查、评、改、治、防、管”指导意见,累计发现存在涉重金属问题的污染源5个,排查发现的涉重隐患问题7个,其他隐患问题12个,均为立行立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常态化监督检查辖区6家砖瓦窑企业(3家砖厂、3家钙粉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自治区帮扶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推进锅炉淘汰,召开县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议分解任务,出动500余人次严查露天焚烧,制止秸秆焚烧30多起。全县48套纳入绩效考****处理站出水水质全部达标;扎实推进“净土”防御战。完成辖区40****事业单位、23家涉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有效防控环境安全与重金属污染隐患。联合多部门核查7个图斑线索,发现3个问题并移交国土、林业部门处置,同步反馈相关信息;协调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县****养殖场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养殖场47家,****养殖场共25家,排查出问题共42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推进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根据**县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为新增完成环境整治行政村2个、新增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2个。全年完成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达24个,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52家次,检查人员104人次。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企业,全年共审核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4个,审核通过13个,不予通过并退回1个;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73余件,完成办结71件,办结率97.3%;做好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12件反馈问题、21件信访件均全部整改销号。自治区督察48项反馈问题及18个现场发现问题,****填埋场项目未完成整改,其余均完成。17件群众举报案件全部销号,20个反馈意见问题完成16个整改销号。
(四)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县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共56家。我局以党旗领航深化靶向服企,****屠宰场、****处理厂(二期)等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前述两项已获市级审批。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工作负荷较重,难以满足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信访处置等工作需求;二是部门联动沟通不够顺畅,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协作、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职责衔接不够紧密,联合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联防联控治污染。联合多部门开展扬尘、农业面源等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
(二)优化审批优服务。建立重大项目环评清单,优先保障审批进度。
(三)聚力整改迎督察。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隐患排查,全力备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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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