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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2025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7 10:34
根据《关于印发**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规则的通知》(豫交规〔2025〕13号)等文件精神,省厅组织对我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了2025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形成了信用评价结论(详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起书面申诉,申述材料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授权书及近半年以来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二代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1912房间。邮编:450016,联系人:****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