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经开区环保管家技术服****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金洲大道金洲大**创业大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佛祖岭一路19****科技园一期1栋1层01室、2层01室、3层01室、4层01室、5层01室、8层01室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就近办公。在服务期内,由园区提供办公场所,乙方按要求配备驻场人员,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服务,对相关部门及入园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园区企业答疑解惑。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人员需要更换,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盖章同意后方可更换。 2、建立会商制度。园区和乙方双方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汇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困难问题,开展下阶段工作任务。 3、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在服务期内,乙方按半年度、年度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园区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4、保密要求。乙方按国家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工作纪律。在服务期内,****园区企业正常生产,不得****园区企业承揽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工程、服务及货物采购等业务,****园区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业务。 2.人员配置要求环保管家服务团队专职技术人员12人,其中: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环保工作满 5 年的专职人员 1 人;具备环境方面的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环保工作满 3 年的专职人员 2 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方面专业或从事环保工作满 3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 9 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 2.付款方式: 按每年考核 4 次,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及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付费。合同签订后按考核履约情况,服务工作每满一个季度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该季度考核所对应的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具体考核详见附件三:考核办法。 乙方的考核由甲方根据附件三: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与项目费用结算挂钩,服务期间,动态考核评分<60分,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动态考核评分<60分的当季应付款项不予支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有违法行为的依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具体考核内容及频次由甲方制定,乙方需无条件接受考核要求。 支付时乙方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进度款金额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依照财务流程向乙方付款。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转入乙方提供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052********00467 乙方保****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若有更改,应于甲方付款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否则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052********0046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09 —— 2028-03-08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项目服务内容开展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项目服务内容开展履约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项目服务内容开展履约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乙方应按各个时间节点要求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工作每满一个季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季度考核,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年度履约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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