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改投审〔2026〕50号
****改革局关于**县周江镇崀头水桂子段至圩镇2026年排水渠护坡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周江镇崀头水桂子段至圩镇2026年排水渠护坡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等相关资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立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周江镇崀头水桂子段至圩镇2026年排水渠护坡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县周江镇桂子村、狮潭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县周江镇狮潭村至桂子村排水渠护坡进行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2.3米高毛石挡土墙护坡14671.8立方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有资质评审机构审核,项目总投资786.3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746.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58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2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303.47万元,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42.14%),占总投资比例91.57%,其它资金66.3万元由县级财政统筹配套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组织动员能力强、劳务衔接机制健全、有乡村工程建设经验、能带动当****政府****公司。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镇政府+乡****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九、项目业主:****。
十、责任单位:****政府,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进度监管、质量安全把控及政策落实。
十一、监管单位:****改革局,**县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二、劳务报酬: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03.47万元,占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2.14%。
十三、务工组织:乡****公司要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188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实施方案》,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附件:**县周江镇崀头水桂子段至圩镇2026年排水渠护坡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自然**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