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三角投审〔2026〕9号
**市三角****统计局关于三角镇三鑫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三角镇三鑫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交通路网,提高通行能力,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关于启动三角镇三鑫路升级改造工程的决定》(角决〔2025〕191号),结合《三角镇三鑫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及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三角镇三鑫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三角镇三鑫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一条道路三鑫路,三鑫路起点始于沿海路,终点止于月湾路,道路工程全长约1960米,改造宽度为18-24米,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30千米/时,属于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海绵城市等。
四、项目总投资额约4186.0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6﹞32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防洪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三角****统计局
2026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分局、****统计局、****分局、镇****分局、****管理局、****分局三角办事点、****分局、****分局、镇农业农村局、****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次申请范围 :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和其他。 二、依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