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改投审〔2026〕38号
****改革局关于**市**市汤湖圩地热经济及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市**市汤湖圩地热经济及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立项的请示》及《**市**市汤湖圩地热经济及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立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市汤湖圩地热经济及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叶塘镇汤湖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供水管道(DN110**给水管)2.37公里,改建道路(1米≤宽度<3.5米)3.80公里,**道路(1米≤宽度<3.5米)1.30公里,**2.1米高毛石挡土墙3111.714立方米,净宽350mm、净高600mm的灌沟渠疏浚整治4.48公里【其中:2.35公里沟渠需抹灰修复/拆除重建(拆除重建约3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1.59万元,其中工程**费816.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90万元,工程预备费13.18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7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0.19%;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方式承接组织实施,由村级成立项目理事会,负责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账务管理等工作。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项目理事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产业带动与利益联结,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群众增收深度融合。
九、项目业主:****。
十、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进度监管、质量安全把控及政策落实。
十一、监管单位:****改革局,****市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二、劳务报酬:该项目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94.7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41.22%。
十三、务工组织:**市叶塘镇汤湖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要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231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附件:**市**市汤湖圩地热经济及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初步设计概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