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刁坊镇河道防洪防涝提升以工代赈工程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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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投审〔2026〕40号

****改革局关于**市**市刁坊镇河道防洪防涝提升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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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报来《关于**市**市刁坊镇河道防洪防涝提升以工代赈工程立项的请示》及《**市**市刁坊镇河道防洪防涝提升以工代赈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立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市刁坊镇河道防洪防涝提升以工代赈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刁坊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对**市刁坊镇河道修整,包括:2800米长东沟河段及2800米的西沟河段的整修建设、河道清理排淤、两岸坡面清杂修整、东沟西沟两岸**长度约一共4700米高2.0米防洪挡土墙、**东沟西沟沿河两岸约共4500米长宽2.5米植草砖护坡、**沿河两岸约1000米长防护栏杆。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25.67万元,其中工程**费87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55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6.42%;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优先选择与当地产业关联度高、能带动群众就业的主体)。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联合社+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九、项目业主:****。
十、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进度监管、质量安全把控及政策落实。
十一、监管单位:****改革局,****市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十二、劳务报酬:该项目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4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37.99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42.25%。
十三、务工组织:********公司要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259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附件:**市**市刁坊镇河道防洪防涝提升以工代赈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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