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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服务主体登记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场)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对符合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条件的承接主体进行公示。详见《**市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名单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电话:0795-****561。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