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高管委发〔2022〕5号)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建设局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为**高新区规建局辖区内甲方指定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通过比选选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
二、采购内容、要求及最高限价
此次拟比选确定**高新区辖区内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为委托方提供为期12个月(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质量检测服务,并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作出专业性书面评判意见(加盖公章),经比选中选且无异议的单位,有权按照本公告要求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服务单位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能3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评定。
书面评判意见需明确包含项目问题,整改建议等核心内容,且需在现场评定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若未按时提交,甲方有权扣除对应服务费用的10%-30%。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不予核算费用。
乙方须对其出具的书面评判意见的专业性、准确性负责。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付款方式为签订协议后30天内,委托方支付服务单位中选价50%,首笔支付满6个月后的30天内支付剩余50%。
三、对参选单位的要求
(一)参选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并在**省区域内有从事相应服务的工作场所和资质(含建筑起重机械检测资质)。
(二)在**省区域内有从事相应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并提供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证明,固定办公场所内外实景彩色照片。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参选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四、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行政处罚记录的截图或证明。
(二)比选评分资料
1.报价表(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公司近一年内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证明材料(检测合同、检测结果)。
3.公司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一)申请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参选单位提交前款《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中所列资料,统一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参选单位鲜章,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密封处应加盖鲜章和骑缝章,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参与比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8:30-17:30)报名。
(三)递交比选文件截至时间
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在2026年3月24日15:00-15:30将比选文件送达比选地点提交比选资料。逾期送达或未按申请文件递交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四)比选时间
2026年3月24日下午15:30(**时间)在比选地点进行比选。
(五)比选地点
**市**市聆湖西路16号**国****中心A座331室。
六、比选流程
(一)评审组与监督人员现场验看资料密封完整性。
(二)评审组进行报名单位资质审查。
(三)根据报名单位递交资料开展评审打分。
(四)根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评分,确定中选人并在本单位官网公示。
七、联系方式
电话:欧阳先生:153****5502
地 址:**市**市聆湖西路16号**国****中心A座3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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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