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社保局、****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基地****工作室建设,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创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级(含)以******基地****工作室建设项目2025年度工作开展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2年—2024年建成的市级(含)以******基地****基地****工作室****工作室)。
二、评估内容
2025年度评估内容所涉及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实训基地评估重点:制度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成果产出等。
工作室评估重点:制度建设、保障建设、技术攻关研发、带徒传艺、技术交流等。
三、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分级实施。县(市、****基地及工作室由各县(市、****社保局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其他省部****基地****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自查自评和实地评估相结合方法进行评估。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评(3月31日前完成)
****工作室根据评估标准(附件1、2)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工作总结,并填报《**市高****基地情况汇总表》(附件3)或《****工作室情况汇总表》(附件4),按照县、市两级评估分工分别报送所辖县(市、****社保局****社保局。逾期不报的,不予推荐为优秀等级。
(二)第二阶段:实地评估(4月30日前完成)
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照评估标准进行打分排序,分别给出合格、不合格、推荐优秀3个不同等级的评估结论,并填报《实训基地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5)《工作室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6)。推荐为优秀等级的,评估需达到90分以上,优秀等级的推荐名额按本县(市、区)总数的15%控制,被推荐为优秀的参加市级联评。
各县(市、****社保局在5月10****社保局提交《**市高****基地情况汇总表》《****工作室情况汇总表》《实训基地评估结果汇总表》《工作室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推荐优秀的联评资料,上述材料均应提供纸质版本和电子文档各1份。
(三)第三阶段:综合评估(6月底前完成)
****社保局将对评估结果组织抽查、进行联评,并确定全市综合评估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基地3****工作室10家。
四、其他事项
(一)评估优秀的,予以奖励资助。奖励标准按照《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创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5〕1号)有关规定执行,****基地、工作室,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奖补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都必须及时足额到位。
****基地、工作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工作室领办人不能继续承担领办工作;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经费;近1年未正常开展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工作。
****基地、工作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予以摘牌撤销:评估不合格的要求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经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依托单位已注销的;工作室领办人已退休(未返聘)或离开一****工作室所在单位不能继续承担领办工作的。
(四)变更备案。市级工作室在评估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按属地或隶属关系向县(市、****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市直单位、省部属****人力社保局),经同意后予以变更,****社保局备案。
1.领办人退休、离职、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需更换领办人的;
2.领办人到达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返聘或延迟退休的;
3.工作室所在单位因合并重组等原因,****工作室所在单位名称的。
****基地、工作室的项目单位要组织做好项目评估的相关工作,对评估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评估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社保局联系人:金旺顺,联系电话: ****0156,联系地址:****学院中路303号1号楼805室。
附件:1.高****基地评估标准
2.****工作室评估标准
3.高****基地情况汇总表
4.****工作室情况汇总表
5.实训基地评估结果汇总表
6.工作室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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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