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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诊所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服务局
2026年3月17日
| 序号 | 备案日期 | 类型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诊疗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备案证号 |
| 1 | 2026年3月17日 | 诊所备案 | **市****公司****诊所 | **省**市**区**街道凯通国际城5栋1楼A1、A2号 | 内科、中医科 | 龚清梅 | 彭辉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