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环境局拟对****年产400****工厂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9820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县千岛湖镇环**路377****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00****工厂房提升改造项目 | **县**镇高铁新区产业园康辉路18号千岛湖健康产业园3#厂房 | **** | ******公司 | 拟投资700万元,租赁**县**镇高铁新区产业园康辉路18号千岛湖健康产业园3#厂房建设“****年产400****工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提升改造、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吨功能性食品的生产能力。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预处理过程粉尘、生产异味、喷油废气、贴标废气、喷码废气、实验室废气及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其中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生产过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限值要求。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以实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应分类管理,妥善处置。其中营运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杂质、废标签、封箱胶带废料、废包装膜、不合格产品、废料、废油渣、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委托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试剂瓶、废液、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仓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