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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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

合同金额(元):****914.36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二条第3点:乙方应依据服务项目的特点组建服务项目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 1名,监管人员至少 7 名,文员至少 1 名;监管车辆 2 辆粤B牌照新能源车辆。
变更为:乙方应依据服务项目的特点组建服务项目组,需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 1 名,监管人员至少 7 名文员至少 1 名;监管车辆 2 辆粤B牌照新能源车辆(监管车辆仅供乙方在本项目范围使用,用于乙方日常开展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监管工作)。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5年7月14日,我局与****续签《**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合同》,合同中关于监管车辆的约定条款设置存在车辆管理使用风险。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车辆管理使用,经与中标单位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监管车辆约定条款进行修订。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10****工业园1栋4、5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龙****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854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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