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城东片区文化路西侧5515.32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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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国土**、能源、其他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3-17
名称: 关于**市**片区文化路西侧5515.32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7
主题词:
关于**市**片区文化路西侧5515.32平方米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7

公示说明:

****储备中心申请出具位于**市**片区文化路西侧地块的规划条件,用地面积:5515.32平方米。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2、规划用地面积:5515.32平方米;

3、0.01≤容积率≤1.5;

4、建筑系数:≤50%;

5、绿地率:≥20%;

6、建筑高度:≤24米。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给排水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

3.若相邻地块属同一权属人,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各规划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可在设计方案中作出合理的布局调整,进行整合统一规划,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合并规划条件,无需再经市规委会审议。本地块与相连地块之间的建筑红线、地下室退线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不作强制退缩。但总建筑基底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与允许综合建筑密度的乘积、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与允许综合容积率的乘积、配套设施总量不得少于各地块配套设施之和。

公示期限:

202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自****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附图:2026(控)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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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附件:

1.2026(控)U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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