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函》南武住建函〔2026〕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及******公司出具的《**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市****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河XZ450****0031****旅馆东南角150米)、XZ450****0075排污口****酒店北侧78米右岸)、XZ450****0081排污口(位于**市**区美好家园北侧32米右岸)、XZ450****0094排污口(位于**市******中学西侧学校右岸)、XZ450****0099排污口(位于**市**区九个半岛小区东侧185米左岸)、XZ450****0102排污口(位于**市****小学东侧45米)。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市**区**河**DN200~DN800重力污水管约7273m;**DN100~DN1000压力污水管道6855m;检查井278座,跌水井13座,消能/释放井5座,阀门井8座,****泵站6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五、主要工程设计:原则同意**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建议在下阶段进一步补充优化完善。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为3227.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17.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6.51万元,预备费94.02万元;
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42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807.88万元。
八、请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九、请据此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十、项目业主必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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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附件
**市**区**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期)概算表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费用 | 2817.35 | |
| 二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316.51 | |
| 三 | 预备费 | 94.02 | |
| 项目总投资 | 322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