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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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评审价格(元)

****

**省**市**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472(自贸试验区内)

456000.00

45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

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

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0700-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45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

潘晓伟、肖胜、沈汪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8000元。(2)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华林支行;账号:117********031662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800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情况:

(1)**鑫维恒****公司首次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12、供应商须具备运维服务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响应无效。

(2)**鸿****公司首次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12、供应商须具备运维服务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响应无效;

(3)**华科****公司首次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12、供应商须具备运维服务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响应无效;

(4)******公司首次响应文件中“12、供应商须具备运维服务管理系统”提供的“(11)具备数据可视化统计功能,提供不同维度的统计结果,例如工单变化趋势、维护人员的维护工单数据、用户评价情况等,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响应无效;

(5)其余三家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按评审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名第一,谈判小组一致推荐其为本项目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省南****公司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名第二,谈判小组一致推荐其为本项目采购包1的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名第三,谈判小组一致推荐其为本项目采购包1的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路30号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方法:059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联系人:柯黎、吴蕊

联系电话:0591-****9932

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黎、吴蕊

电话:0591-****9932

****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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