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润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先行)

审批
浙江-绍兴-柯桥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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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641838傅岩梅
林博**省**市**区
**市**区华舍街道大西庄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先行)****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省**市**区 华舍街道大西庄村
经度:120.458720 纬度: 30.126526****环境局
2022-09-26
绍市环柯审〔2022〕29号913********3641838001P
2024-09-023800
230****
913********3641838****
913********3641838**市****公司
****0600MA2886EB712025-08-31
2026-02-092026-03-12
https://gs.****.cn/index.php?c=show id=20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建筑等垃圾50万吨,年产再生骨料30万吨、再生砖7000万块)****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建筑等垃圾38.5万吨,年产再生骨料23.1万吨、再生砖5390万块)
石膏板处理线和工程垃圾生产线暂未实施,为项目先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拆建、工程拆建垃圾处理生产工艺流程:上料、一级除杂分选、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除杂分拣、二级破碎(反击式破碎)、二级筛分;装修垃圾处理生产工艺:上料、一级除杂分选、一级筛分、二级除杂分拣、破碎(反击式破碎)、二级筛分(骨料分级);石膏板处理生产工艺:上料、一级破碎、除杂、二级破碎(辊式细破碎)、成品筛分;再生砖生产工艺:上料、搅拌、成型、养护、码垛、包装。拆建垃圾处理生产工艺流程:上料、一级除杂分选、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除杂分拣、二级破碎(反击式破碎)、二级筛分;装修垃圾处理生产工艺:上料、一级除杂分选、一级筛分、二级除杂分拣、破碎(反击式破碎)、二级筛分(骨料分级);再生砖生产工艺:上料、搅拌、成型、养护、码垛、包装。
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生产工艺不涉及工程垃圾处理线和石膏板处理线。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道路和屋面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无生产废水,场地道路及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制砖,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污水管网,最后送绍****公司处理。绍****公司处理后出水排入****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规定要求执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在项目拆建垃圾处理废气排放口、工程垃圾处理废气排放口、装修垃圾处理废气排放口、石膏板处理废气排放口分别安装喷雾抑尘系统和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产尘节点均进行收集,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排气简高空达标排放,卸料粉尘采用雾化喷水装置进行降尘,出料粉尘采用对出料口安装雾化喷水装置进行降尘;对车辆车速限制在15km/h以内,保持路面清洁,并用雾炮机和水管对道路进行冲洗抑尘,运输过程中加盖密封,路面采用水泥浇筑固化,定期用雾炮机对道路进行抑尘喷水;水泥罐装料废气通过管道直接连接水泥罐顶各自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制砖废气收集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新增的油烟专用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食堂屋顶排气简达标排放。项目垃圾卸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水泥装库和搅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排放的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放口。完善废气收集系统,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设计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或设立隔声罩。生产场区实行封闭式车间管理,所有原料堆场进入车间。高噪声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落实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加强厂区绿化。项目东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北三面厂界执行4类标准。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台账制度。进一步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金属、废塑料、面纸经****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木材经收集后作为**年深加工5万吨生物质炭系列产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原料;渣土经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再生砖的原料;废砖经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原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经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共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废水量765吨/年(2.25吨/日)、C0Dcr量排环境为0.061吨/年(纳管为0.153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0.008吨/年(纳管为0.015吨/年)、烟(粉)尘量10.862吨/年。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废水量775410吨/年(2584.7吨/日)、C0Dcr量排环境为62.03吨/年(纳管为155.08吨/年)、氨氮量排环境为7.75吨/年(纳管为15.51吨/年),S02 20.65吨/年、NOx 55.2吨/年、V0Cs 29.495吨/年、烟(粉)尘52.852吨/年。项目按《环评报告表》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承诺,在未落实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前,项目不得投产。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环境局**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合账。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场地道路及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制砖,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污水管网,送绍****公司集中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中的CODcr、BOD5、NH3-N、SS、TP、TN、六价铬、总锑、苯胺类、硫化物、二氧化氯和AOX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及pH值范围、色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本次验收石膏板处理线和工程垃圾生产线暂未实施,本项目员工用餐为外购盒饭不在企业食堂用餐,故不涉及石膏板处理线废气处理装置、工程垃圾生产线废气处理装置和食堂油烟。本项目主要为拆建垃圾处理、装修垃圾处理和再生砖生产。项目拆建垃圾处理废气收集后经1套喷雾抑尘系统和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分2段收集后分别经1套喷雾抑尘系统和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2个80t水泥罐装料废气通过水泥罐顶各自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1个50t水泥罐装料废气通过水泥罐顶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收集的制砖废气合并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5);对车辆车速限制在15km/h以内,保持路面清洁,并用雾炮机和水管对道路进行冲洗抑尘,运输过程中加盖密封,路面采用水泥浇筑固化,定期用雾炮机对道路进行抑尘喷水。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拆建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出口(◎2#)、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1出口(◎4#)和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2出口(◎6#)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水泥罐(2个80t)装料废气处理装置出口(◎7#)和水泥罐(1个50t)装料废气+制砖废气处理装置出口(◎9#)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中的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总悬浮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4中的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噪声产生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企业通过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增加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环评中的噪声防治要求。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及夜间偶发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利用厂区现有1处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约200m2)和厂区现有1处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约30m2)暂存危废。危废堆场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储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建有“浙固码”系统,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堆放,设置有相应的标识牌,危废台账完整,满足规范化建设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金属、废塑料、面纸、废木材、渣土、废砖)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金属、废塑料、面纸和****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渣土作为本项目再生砖的原料综合利用;废砖作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原料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委托******公司和******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种类与环评一致且各固废全年产生量均在环评审批范围内。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场地道路及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制砖,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全年排水量为497t/a,全厂全年排水量为648913t/a。即本项目全年CODcr排环境量为0.040t/a(纳管量为0.054t/a)、NH3-N排环境量为0.005t/a(纳管量为0.0003t/a);全厂全年CODcr排环境量为51.91t/a(纳管量为70.73t/a)、NH3-N排环境量为6.49t/a(纳管量为0.40t/a),均符合环评及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本项目废水量≤765t/a、CODcr排环境量为0.061t/a(纳管量为0.153t/a)、NH3-N排环境量为0.008t/a(纳管量为0.015t/a);全厂废水排放量≤775410t/a、CODcr排环境量为62.03t/a(纳管量为155.08t/a)、NH3-N排环境量为7.75t/a(纳管量为15.51t/a),废水及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在环评审批范围内。本项目全年颗粒物排放量为2.807t/a,符合环评及批复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颗粒物≤10.862t/a,废气排放总量均在环评审批范围内。****设有事故应急池(容积为500m3),可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容积要求,有相关应急管道、切断阀等设施。企业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8月1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30603-2025-080-M)。****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且严格执行,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本次验收石膏板处理线和工程垃圾生产线暂未实施,本项目员工用餐为外购盒饭不在企业食堂用餐,故不涉及石膏板处理线废气处理装置、工程垃圾生产线废气处理装置和食堂油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497 0 0 0 0.05 0.05
0 0.054 155.08 0 0 0.054 0.054
0 0.0003 15.5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3.26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40.572 0 0 0 0 /
0 2.807 0 0 0 2.807 2.807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综合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场地道路及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制砖,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污水管网,送绍****公司集中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中的CODcr、BOD5、NH3-N、SS、TP、TN、六价铬、总锑、苯胺类、硫化物、二氧化氯和AOX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及pH值范围、色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组织废气:拆建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拆建垃圾处理废气收集后经1套喷雾抑尘系统和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项目拆建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出口(◎2#)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 有组织废气: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分2段收集后分别经1套喷雾抑尘系统和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 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1出口(◎4#)和装修垃圾处理废气处理装置2出口(◎6#)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3 有组织废气:水泥罐(2个80t)装料废气处理装置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中的浓度限值 2个80t水泥罐装料废气通过水泥罐顶各自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水泥罐(2个80t)装料废气处理装置出口(◎7#)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中的浓度限值。
4 有组织废气:水泥罐(1个50t)装料废气+制砖废气处理装置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中的浓度限值 1个50t水泥罐装料废气通过水泥罐顶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收集的制砖废气合并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5)。 水泥罐(1个50t)装料废气+制砖废气处理装置出口(◎9#)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中的浓度限值。
5 无组织废气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4中的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卸料粉尘采用雾化喷水装置进行降尘,出料粉尘采用对出料口安装雾化喷水装置进行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并用雾炮机和水管对道路进行冲洗抑尘,运输过程中加盖密封,路面采用水泥浇筑固化;定期用雾炮机对道路进行抑尘喷水等措施。 项目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总悬浮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4中的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 项目所在地东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区南、**北三面与城市主干道和**相邻,故南、西、北三面执行4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产生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企业通过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增加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环评中的噪声防治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东侧昼间、夜间及夜间偶发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监测结果,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所有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限值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台账制度。进一步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金属、废塑料、面纸经****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木材经收集后作为**年深加工5万吨生物质炭系列产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原料;渣土经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再生砖的原料;废砖经收集后作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原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经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共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利用厂区现有1处一般固废堆场(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约200m2)和厂区现有1处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角,面积约30m2)暂存危废。危废堆场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储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建有“浙固码”系统,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堆放,设置有相应的标识牌,危废台账完整,满足规范化建设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金属、废塑料、面纸、废木材、渣土、废砖)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金属、废塑料、面纸和****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渣土作为本项目再生砖的原料综合利用;废砖作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破碎原料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委托******公司和******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种类与环评一致且各固废全年产生量均在环评审批范围内。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你公司应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环境局**分局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合账。 ****设有事故应急池(容积为500m3),可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容积要求,有相关应急管道、切断阀等设施。企业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8月1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30603-2025-080-M)。****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且严格执行,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厂区给水系统、****处理站。依托现有厂区给水系统、****处理站。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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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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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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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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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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