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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楠木35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诚达****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楠木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35kV****电站及配套输电线路。变电站本期安装1台10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10kV,采用户内GIS布置,**35kV出线间隔1个、10kV出线间隔4个。配套**35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6.8公里,导线采用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全线按轻冰区设计,共**杆塔26基。项目总占地面积0.4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32公顷(站址及塔基),临时占地0.13公顷(施工便道及牵张场)。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35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及排水措施,完工后实施土地整治及撒播植草恢复植被,旨在完善区域电网结构,满足楠木镇及周边负荷增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