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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蜀南气矿川西地区2024年滚动勘探开发地面工程(**区)
建设单位:****蜀南气矿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李庄1井、李庄2井等5口开发井的地面集输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井场5座,单井集气管线约4.8公里,采用埋地敷设方式;配套建设节流撬、加热炉、分离器及计量装置等工艺设备,实现气井产出的天然气收集、节流、加热、分离及计量后进入现有集输管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9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65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内部平衡。施工期间对作业带及临时堆土采取覆盖、拦挡及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实施土地整治及复耕复绿。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旨在加快川西地区天然气产能释放,优化区域能源供应结构,保障民生用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