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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70********2546025
二、合同名称:台式计算机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台式计算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塘路2318号
联系方式:****585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联系方式:毛丽娜 电话: 187****8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台式计算机采购
服务要求: 4.1 合同商品(系统)的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72个月。质保期满后,乙方仍提供整机维修和系统维护服务,收取成本费。 4.2 其它优惠条件:见投标文件5.11.1.3.1.2核心增值服务等部分内容 5.验收 5.1 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使用者当场负责初次(品牌、外观、数量等)验收;甲方需要另行组织专家等验收的,验收期为15天(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5.2 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出现非使用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服务期限:6年
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6年03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灿、诸一行、周贤杰、周炯、项洁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