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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正方冲35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吉庆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35****电站及1条35千伏送电线路。变电站主变规模1×6.3MVA,占地面积959平方米,配套**进站道路47.6米;送电线路路径总长4.2公里,均为架空线路,其中**线路3.0公里,改建线路1.2公里,**杆塔20基(含拆除重建),拆除旧线路0.185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0.8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15公顷,临时占地0.70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耕地。工程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各为0.26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无纺布覆盖、临时拦挡及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完工后实施土地整治及撒播灌草恢复地貌,旨在完善**县北部电网结构,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