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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嘎拉乡琼桂村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卓泽****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嘎拉乡琼桂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人居环境及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实施村内硬化400.45平方米,铺设混凝土植草砖2976.70平方米,安装减速带及标志;排水工程**及改造盖板沟、边沟、截水沟和排洪沟共计约1.8万米,完善村庄排水系统;人居环境工程铺装人行道及院坝近2万平方米,安装路缘石7053米及绿化围栏4418.8米,整治垃圾收集池,实施73户住户外貌改造;建筑工程**暖圈2座共846.23平方米,完成210户人畜分离改造。项目总占地3.63公顷,总投资1731万元,工期9个月。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回填、临时苫盖及拦挡等措施,完工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旨在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助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