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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高经发投审〔2026〕4号
高新技术产业园关于广梅园2号山体公园绿化及配套项目(市政综合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报审广梅园2号山体公园绿化及配套项目(市政综合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文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广梅园2号山体公园绿化及配套项目(市政综合用房)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绿化工程1969.15平方米、市政综合用房225.99平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池84.1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约750平方米及相关的水电、设备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74.87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480.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87万元,预备费用27.37万元。
四、项****园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预算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广梅园2号山体公园绿化及配套项目(市政综合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局、园区财政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和主要设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