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社会体育机构联办参赛队伍的公告
为推动我市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根据《**市参加综合性运动会与社会体育机构联办参赛队伍实施办法(试行)》(宿体发〔2021〕47号),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机构,**联办参赛队伍,代表**市参加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如省运会、青运会、全运会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
武术散打、乒乓球、羽毛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联办队伍的社会体育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较为优秀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服务保障团队;
3. 具备开展训练所需的场馆场地和设施器材;
4. 具备必要的办公、医疗、生活等配套设施;
5. 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6. 无违法违纪及兴奋剂违规等不良记录;
7. 近三年内在全省青少年比赛中取得前八名的成绩。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社会体育机构请提交以下材料:
1.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近三年年审合格证明;
3. 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4. 专职教练员聘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市体育教练员管理办法》);
5. 训练场地、器材、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6. 近三年所获成绩及运动员输送证明材料;
7.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 联办队伍计划书(含机构简介、组队计划、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经费预算等);
9.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社会体育机构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学校,由市体校组织初审、专家评审,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通过后签订联办协议。
曾代表本市参加省运会的社会体育机构在评审中优先考虑;若多个单位均代表本市参赛,将参照近两届省运会成绩进行排序优先。
五、支持政策
市体校在训练、参赛等方面给与承办单位部分经费支持。对取得省年度比赛或综合性运动会奖励名次的运动员、教练员给予奖励。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社会体育机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联系人:田建芹 联系电话:139****5582
地址:****学校(**新区合欢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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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