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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月17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渣土消纳场(**市花街镇龙盘岭村水满岭坑山消纳场) | **市花街镇龙盘岭村水满岭坑 | **** | / |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划定施工范围,设置排水沟、洗车设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根据要求建设好场内截排水沟及消能池、沉淀池等。项目场界设置截流沟,防止场外雨水汇入。施工及营运期生活污水由永****公司****处理厂处理。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消纳场进出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设置围挡、洒水车洒水、雾炮机降尘控制扬尘排放。粉尘排放执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1645传真:****9019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