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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土公告〔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函谷关镇范围内,涉及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附: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处理厂及管网项目建设行为,拟作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政府****政府牵****规划局、林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省自然** 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政府****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