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3#、7#、8#厂房光伏迁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南北大道659号****公司内部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电站基础上的保护性迁建与系统整合工程。需对与原5.863MW系统并网运行的3#、7#和8#车间屋顶2.572MW光伏部分进行保护性拆除,****电站未拆改部分在整个施工期间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拆除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监控系统等全部利旧物资,须迁移至新指定区域并重**设。迁建后的系统需作为原发电系统的无缝扩展部分,进行集成、调试并实现并网发电,其整体性能不得低于原系统水平,且须确保与原有5.863MW系统及厂用110KV变电站形成统一、可靠、可控的一体化运行系统。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51.38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为完成本特殊迁建与系统整合工程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保护性拆除、利旧物资搬迁、新址施工、必要采购、系统集成调试、并网及试运行;办理工程相关全部手续;完成工程各项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所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659号 | 地 址: | **省**区太行山路117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杨瑞 | 项目负责人: | 唐瑭 |
| 电 话: | 132****4712 | 电 话: | 177****563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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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厂房光伏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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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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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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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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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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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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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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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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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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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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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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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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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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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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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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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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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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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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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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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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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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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1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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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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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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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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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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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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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7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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