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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1025/2026-0016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7日 |
| 标 题: | 【批复公示】关于**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 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平审管批字〔2026〕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批复公示】关于**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 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3号
****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公发〔202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
暖)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供暖基础设施,减少传统燃煤取暖污染,降低农户取暖费用,保障农户取暖安全,有效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改善和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供热质量,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黄渠桥镇、头闸镇、高庄乡、灵沙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方式替代传统的燃煤取暖方式,主要安装配置5P低温空气源热泵,有效解决农户采暖问题,共计改造住户5335户,其中黄渠桥镇1384户,头闸镇1154户,高庄乡1202户,灵沙乡1595户,采暖改造总面积53.35万㎡,每户改造面积80-120㎡。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11271.6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