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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南洲农业冷链及冷库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经开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冷库、****中心、南门卫及其室外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7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17512.67平方米。其中1#冷库为1+地上2层结构(含地下1米地上1米架空层),****中心为地下1层(设消防水泵房及水池)加地上4层结构。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雨水排水管网、景观绿化及围墙等室外工程,绿地率10%。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36万立方米,填方1.16万立方米,借方1.14万立方米,弃方3.34万立方米。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回填、景观绿化以及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槽、临时拦挡和苫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升仓储保鲜能力,促进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