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我局拟协议出让**市**区遵谭镇羊山大道西侧**观澜湖●观悦六期31-01-02地块商业地下空间负二层638.4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观澜湖●观悦六期31-01-02地块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公司,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25)**市不动产权第****380号[原**市国用(2016)第 003664号土地证已遗失注销],地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表土地面积为20431.77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至2086年3月1日止。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块坐落于**市**区遵谭镇羊山大道西侧**观澜湖●观悦六期31-01-02地块商业建筑负二层,地下空间面积为638.44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至2065年8月26日止。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公司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次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日报和****门户网站(http://zzgj.****.cn)。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至********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898-****0575。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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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