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17 09:52
全校各单位: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6〕1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省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人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领域
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相关或相近学科均可申报(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具体条件: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的学术及语言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项目专栏”(https://www.****.cn/chuguo/s/4120)。
三、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
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26年6月22日至6月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全部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出国 (境)进修学习教师登记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从信息平台打印的《****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将 《202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汇总表 》和相****交流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 学校审核与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发展潜力、留学必要性及计划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为推荐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教育厅。
3. 专家评审与公示
省教育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官方网站对推荐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人员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评审后,于2026年8月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四、派出与管理
(一)留学资格有效期
录取人员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派出。逾期未派出者,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推荐单位主体责任
各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统筹“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明确专人负责。
派出前: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按期派出;进行行前教育(含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及诚信教育),明确国外研修目标,协助办理派出手续。
在外期间:保持定期联系,加强指导和检查,协助做好在外管理。
回国后:督促留学人员于回国后1个月内向所在单位提交研修报告,所在单位****交流中心备案。
五、资助内容
**省地方**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省按1:1配套,不得向留学人员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标准以录取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彤
联系电话:0371-****1087
联系地址:航空港校区博学楼316室
联系邮箱::****@126.com
****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