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审批
广东-惠州-惠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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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材料产****公司:
《关于报送**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323-04-01-285961)。
二、項 目地址在**市**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拟将白花供电所10kV湖球线F2、岭塘线F20、谟岭线F13、中航甲线F5、中航乙线F6共5回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待道路建设完成电缆搬入电缆沟,设备迁移至道路红线内规划预留电力设备的位置。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13.12万元,其中:工程费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省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工程招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件一)。
六、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工程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工程(二期)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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