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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法院(2023)琼01执恢411号之十执行裁定书,权利人刘晓沛取得下列不动产权利。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22975 |
| 权利人 | ******公司 |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不动产单元号 | 460****03004GB02139F****0009 |
| 不动产坐落 | **市金贸区富南公寓园B2栋702房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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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地址:**市**区**公园路1****中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