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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型材(浙交e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澄清(第1号)
(采购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澄清书作为****年度型材(浙交e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澄清,是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标书代写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1.合同、报价表中支付条款修改如下:
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需方凭此在60天内支付给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120天内支付给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1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且在最后一期结算完毕后180天支付完毕。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最终保证责任。
招标人:****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