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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描述 | “金紫荆”客滚船 |
| 资产类别 | 船舶 | 名称 | 金紫荆 |
| 参考载货量(吨) | 1228 | 船长(米) | 92.8 |
| 船宽(米) | 19 | 型深 | 5.9 |
| 总吨 | 5680 | 船体材料 | 钢制 |
| 主机型号 | 内燃机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船舶信息: 船名:金紫荆 船舶种类:客滚船 船舶识别号:CN200****2202 建成日期:2004-07-15 建造厂:**船厂 总长:92.80米,型宽:19.00米,型深:5.90米 总吨/净吨:5680/2954 主机型号:LB8250ZLCz-6/LB8250ZLC-6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琼州海峡(广****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县**镇**大道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物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的。 (3)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交易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在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格的30%作为首期价款。受让方应不晚于交船前(以转让方递交的5天交船预报所提及的交船时间为准)3个工作日支付成交价格的其余款项。受让方需在交船当天签署《实体交接船证明》。 (1)若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企业(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需按时支****交易所****银行账户。****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银行账户。 (2)若受让方为中国境外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则交易价款进行场外结算。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接受等值外币支付(受让价格按照受让方报****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http://www.****.cn/)折算成美金)进行场外交易价款的结算。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船舶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本项目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 6、转让标的不含随船所存油料(包括所有燃油、日用柜和储存柜中的润滑油(包括气缸油、主机系统油、付机系统油)和未**的小品种润滑油(包括液压油等),转让方将在船舶交接前自行处置,若受让方需要,可另行协商,所有油种的单价按照该轮最后一次加油时的单价计算(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最后一次加油的发票或凭证复印件)。若涉及汇率,则参照受让方报****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http://www.****.cn/)计算,转让方根据预估的油料存量计算出燃油和滑油油款。上述油款在受让方支付尾款当天同时****银行账户。剩余油款按多退少补原则操作,随船所存的油料应以转让方及受让方在船舶交接当日共同测量的实际值为准。 7、交船时间:船舶完成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船舶买卖合同》时正在执行航次或下一个航次后交船,具体由转让方选择。 8、交船地点:****船厂码头泊位、**码头泊位或指定锚地,由转让方选择。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10、本项目无论协议或者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交易所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黄莺 |
| 联系电话 | 133****6666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承诺函-金紫荆.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