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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1MA5CLMD127 | 建设单位法人:何洪涛 |
| 杨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街道晓港中马路132-1号 |
| ****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街道晓港中马路132-1号 |
| 经度:113.2778 纬度: 23.0907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5 |
| 穗环(海)管影〔2025〕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1MA5CLMD127002Z |
| 2025-10-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1MA5CLMD1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众璟****公司 |
| ****0101MA59RU388J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1MAC1QG54XR | 竣工时间:2025-12-16 |
| 2025-12-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22 |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3057 |
| ****拟位于**市**区**街道晓港中马路132-1号****医院,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16分59.653秒,北纬23度5分16.442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94.3平方米。****中心,项目主要开设科室为内科、中医科、外科、门诊科室、药房、输液治疗室、康复理疗室、B超、心电图、血常规及尿常规检验室等,设置床位72张,日门诊量预计达到75人次(2.7375万人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拟位于**市**区**街道晓港中马路132-1号****医院,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16分59.653秒,北纬23度5分16.442秒,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94.3平方米。****中心,项目主要开设科室为内科、中医科、外科、门诊科室、药房、输液治疗室、康复理疗室、B超、心电图、血常规及尿常规检验室等,设置床位72张,日门诊量预计达到75人次(2.7375万人次/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中心,项目主要开设科室为内科、中医科、外科、门诊科室、药房、输液治疗室、康复理疗室、B超、心电图、血常规及尿常规检验室等,设置床位72张,日门诊量预计达到75人次(2.7375万人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中心,项目主要开设科室为内科、中医科、外科、门诊科室、药房、输液治疗室、康复理疗室、B超、心电图、血常规及尿常规检验室等,设置床位72张,日门诊量预计达到75人次(2.7375万人次/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病人挂号后进行医生接诊、检验、检查、诊断、处置,此过程会产生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若诊断、处置后无需住院,则随后经缴费后进行下一阶段药房取药,最后离院;若医生诊断、处置后需住院,则进入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随后在住院区进行住院治疗护理,直至康复出院,此过程会产生医疗废水、医疗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病人挂号后进行医生接诊、检验、检查、诊断、处置,此过程会产生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若诊断、处置后无需住院,则随后经缴费后进行下一阶段药房取药,最后离院;若医生诊断、处置后需住院,则进入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随后在住院区进行住院治疗护理,直至康复出院,此过程会产生医疗废水、医疗废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站须加盖密闭设计,臭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大型标准。 (二)本项目须严格落实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其中医疗废水、设备(高压灭菌器)更换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调节池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和员工生活办公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水泵、污水处理站设备等设备的噪声治理设施,根据情况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运输、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当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须加盖密闭设计,臭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大型标准。 (二)本项目须严格落实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其中医疗废水、设备(高压灭菌器)更换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调节池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和员工生活办公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水泵、污水处理站设备等设备的噪声治理设施,根据情况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运输、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当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86 | 0 | 0 | 0 | 0.486 | 0.486 | |
| 0 | 0.267 | 0 | 0 | 0 | 0.267 | 0.267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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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调节池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调节池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 |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开展 |
| 1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限值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医疗机构》(HJ1105-2020)开展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开展 |
| 1 |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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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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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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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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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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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