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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五**风景名胜区台怀镇电力架空线入地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润欣****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五**风景名胜区台怀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力支管及配套电力设施。项目**电力支管33处,排管路径累计总长4.79公里,其中电力管材MPP管长22.23公里,7孔梅花管4.79公里,顶管施工段0.67公里;配套建设环网柜基础43座、箱变基础37座、电缆分支箱3座及计量箱2座。项目总占地面积1.1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1公顷,临时占地1.10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河滩地、林地、公路用地等。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39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播撒草籽绿化以及临时拦挡、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景区市政基础设施,消除视觉污染,提升五**风景名胜区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促进当地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