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厂站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金信****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处理厂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27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约6061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综合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约4052平方米),生产厂房1座(含炭化车间、肥料车间及储存库房,建筑面积约2009平方米),以及秸秆燃气处理、混合气生产用的工艺装置区和LNG储罐及配套气化工艺装置区。配套实施厂区道路硬化3600平方米、景观绿化3000平方米,并建设雨水排水管网、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等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6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09万立方米,填方2.30万立方米,借方0.21万立方米(商购),无弃方。施工期间针对房屋建筑区、道路广场区、景观绿化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了密目网苫盖、洒水抑尘、土地整治、绿化覆土、景观绿化及临时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提升当地秸秆**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同时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