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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开****研发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示范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示范区**综合保税区西片区,主要建****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40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约2.7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1座6****中心及厂房,****广场、停车场、设备用房等辅助设施。配套实施场内道路硬化、透水砖铺装、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工程,绿化面积约0.18公顷。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4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44万立方米,填方1.4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施工期间针对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及绿化区,采取了土工布覆盖、基坑挡水埂、雨水管网铺设、透水砖铺装、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景观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园区研发服务功能,提升产业配套水平,同时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