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路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4座13层54号
成交金额:2579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大路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 服务范围:**大路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8000元(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联系人:王工、155****308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虹盛**名**南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总 153****977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省**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155****3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5****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