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袁驿镇石榴村排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 **** 以 (**水利项目审2026-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2.1 建设地点: **区屏锦镇、袁驿镇、文化镇、礼让镇、石安镇、**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水库水毁渠道进行修复,共10m;2、袁驿镇石榴村水毁渠道边坡进行修复,清除垮塌土石方800m3,**C25砼边墙15m,**PVC-U双壁波纹管Φ400SN4约20m;3、****水库水毁排洪渠和人行桥基础进行修复,主要工程量为C25埋石砼62.4m3、C25砼118m3、M10浆砌石护坡91m3;4、****水库坝面进行修复,主要工程量为C25砼42m3、栏杆恢复26m;5、礼让镇玉石村修复渠道2处;6、屏锦镇龙溪村修复渠道1处;7、****水库坝面修复及放水涵管堵漏,主要工程量为C25砼28m3。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07264.31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示图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政府采购工程。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7号 | 地 址: | **市**区双桂街道竹贞路1号9幢1单元1-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周老师 |
| 电 话: | 187****9816 | 电 话: | 191****622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水利局 | ||
| 电 话: | 023-****3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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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驿镇石榴村排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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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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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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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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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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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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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18********0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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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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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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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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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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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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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83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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