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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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道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就其**市**区公道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市**区公道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市**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27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区公道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7.58万元(2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8.79万元/年,各投标人按一年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统筹安排,在指定范围内以车巡或者步巡等方式开展巡逻防范,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时,经采购人评估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若评估不合格、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按季度缴纳的,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标书代写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三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时间)

2、地点:****(**市**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电子邮箱:****@qq.com,****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0514-****2979),提交确认函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7:3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登记(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公道镇”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标书代写

4、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标书代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地点:****开标室(**市**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开启时间:2026年3月2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开标室(**市**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一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单位地址:**市**区公道镇人民西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盛街道绿杨路10号B栋301

项目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514-****2979


















附表1: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

****公司于 年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标书代写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邮 箱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项目名称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14-****2979)。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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