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为保障2024年**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及**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顺利实施,****(遴选组织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组织开展2024年**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测服务单位、**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遴选评审工作。本次遴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建5****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从团队资质与能力、项目业绩、服务方案、纳税区域等维度对参选单位进行独立评审、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经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形成最终遴选结果。
二、评审结果(拟中选代理机构单位名单)
| 序号 | 项目类别 | 拟中选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1 | 2024年**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测服务单位 | **** | 914********448164Q | 100 | 1 |
|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和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 ******公司 | ****0100MA5KYRN18Y | 56 | 1 |
三、公示信息
1、公示期: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2、异议受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向遴选组织单位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有效线索和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遴选组织单位)
联系地址:**镇**路16****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3-****370(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四、其他事项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与拟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拟中选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3、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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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