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质量检测) | ||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质量检测) | ||
| A02-124********266776A-****0311-000001-4 |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606-04-01-664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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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
1.**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已由佛****改革局以顺发改资(杏坛)(2024)2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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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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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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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质量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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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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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杏坛镇光华村、**村、麦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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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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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内容包含市政道路、公共绿地、排水箱涵、河涌整治四部分内容。其中市政道路部分共包含5条**道路,分别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疏港纵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疏港纵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光华区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东村大道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约4.534公里;公共绿地部分总面积约43588.21平方米;排水箱涵长1328.38米;河涌整治面积约13826.54平方米。除此以外,为完善**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的路网及排水系统,将综合保税区路网的**横路约280米道路,约266米箱涵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工程总投资约 41977.78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36888.19 万元。 2.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含税)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质量检测),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检测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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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排水箱涵、绿化景观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检测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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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 |
服务期暂定 900日历天,自委托人发出进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质量检测工程工作为止。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单位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本合同不因服务期 **而增加服务费用,检测单位不得向委托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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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204.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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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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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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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事业单位,则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道路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号)规定,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至2024年10月31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注2:在上述规定的过渡期内,投标人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未办理新资质的,投标人除了提供旧资质证书之外,还应当在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的“其他材料”中提供相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或者相关通知文件。】 2.2投标****管理部门或****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道路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或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如投标人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类别:质量检测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 年09月至 2026 年 0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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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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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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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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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 03 月 18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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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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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市**区公共**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楼4楼)。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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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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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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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市**区杏坛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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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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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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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528308 |
联系地址 |
**市**区伦教**路1****中心三层330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0757-****0790 |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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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0757-****5332 |
|
|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0757-****5332 |
|
| 投诉处理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0757-****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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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标书代写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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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0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