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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用塑料包装制品智能制造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复核修正批前公示的通告
日用塑料包装制品智能制造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正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规划方案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日用塑料包装制品智能制造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三、项目位置:**市**区杨和镇和俏路以北、规划七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批后复核后对方案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正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通过告知承诺制入件,现经批后复核,相关指标修正如下: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0045.78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0908.76平方米,容积率面积62330.65平方米,基底面积12280.30平方米,容积率3.11,建筑密度61.26%,绿地率10.67%,配套停车位153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该项目批后复核后相关建筑单体指标修正如下:
厂房一(含1#**),地上4层,建筑面积24522.10平方米,计容面积30540.65平方米,基底面积6154.30平方米;
厂房二,地上4层,建筑面积22281.81平方米,计容面积27730.00平方米,基底面积5546.00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7层,建筑面积4104.86平方米,计容面积4060.00平方米,基底面积580.00平方米;
合计建筑面积50908.76平方米,计容面积62330.65平方米,基底面积12280.30平方米。
经审核,日用塑料包装制品智能制造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批后复核后建筑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7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竹园路19号 ******局**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6年3月17日